#神父的鹽
簡單講一下陳同佳事件好了,brother.
1. 髮夾彎是簡單思維的用語,任何事情,包括政策,你都可以找到髮夾彎的足跡,「找到髮夾彎」不代表一種「正確」,可以當成自己的論點去質疑他人的正當性,重點在於是否符合目的或者違反其本質,同婚就是個例子.
2. 髮夾彎頂多算是「不清楚」,跟已經證明的錯誤比起來,「錯誤」跟「不清楚」,哪一方比較正確,當然是「不清楚」.
3. 政治是相對論,只注意單方面的改變態度,自然容易偏離常識,形成反事實,例如柯文哲的「我站著不動,大家跑來跑去」,來形容其他改變態度的人,事實上,柯文哲晃動得非常厲害,其他人只是在既有的立場上察覺他的改變並且表達反對,如果只代入柯文哲的想法,自然會覺得都是別人在動,就像一個人自己拿著攝影機旋轉一樣,拍到的畫面會以為世界天搖地動.
4. 港府從先前的不交犯人、無視我方請求,到後來以特首單方面上節目宣告、甚至以新聞處發新聞稿,稱其收到兇手來信願意「自首」,然後香港政府轉達自首意願,到最後我方派員押解被拒絕,後又稱延到「台灣選舉結束」,總共改變了四次態度,語境、情境皆不同,而沒有一次尊重我方意願,或對等協商.
5. 語境從第一次以殺人案為前提,到後來將單純的案件制定「送中法案」,造成反送中運動,後面對於陳同佳的行為就是為了終止反送中運動而不是殺人案件了,可以看出是政治操作,若對方以政治角度操作此事件,我方卻只能以單純司法角度來看這件事,如對方要殺人,你卻在講仁義,這是一種無知.
6. 第一時間拒絕,不代表必須永久拒絕才算符合「民眾觀感」,有條件接收不代表第一時間必須接受,這種「要就全要」、「不要就全不要」的直觀思維,會縮限政府談判斡旋的空間,在政治上是一種自殺行為,毫無危機意識只顧著貫徹個人直觀的想法,容易置國家於險境,更是民粹的來源象徵.
7. 第一時間拒絕,是拒絕其不當的政治操作意識,待去除其政治陰謀與半強迫的手段,扭轉語境後,從不正常的情境轉變為正常的情境,並使我方掌控主控權,Kofan永遠無法理解的「上兵伐謀」,意在於此,伐謀者,伐去對方的謀略,伐去對方的意圖,點破他的真相,Kofan一干人所操持的謀,不過就是在伐謀、伐交的時候,趁機對內攻城罷了.
8. 聞到了臭味,卻還要強迫自己吃下有問題的東西,這是不察;已經知道了對方的目的和負面的影響,仍然堅持第一時間必須接受,否則就是不符合正義,如同對方將檔案包裹病毒,堅持要收下病毒才對,並認為殺過毒後接收檔案的行為不對,還是要當初連檔案和病毒一起收才叫做負責,這是白癡的想法,
9. 藍營國師到他國政府獻策,置我國政府於不義的境地,是通敵.
10.香港與我方細作合作的劇碼,是為了終止香港反送中民主運動.
11.香港拒絕我方正常管道,卻私下透過沒有民意的個人(如馬英九、國師),沒有行政權的組織(舊政府陸委會、海基會等等人馬),這是在越權、篡奪我國政府的代表性,陸委會如果當時沒有動作或判斷,就是失職,這是變相的在搞一國兩府.
12.所以當時如果第一時間收人會發生什麼事情?港方可能會大動作宣布反送中運動失去正當性,而加強對港人的施壓力道,並宣稱有我國政府的背書,類似的例子可以從韓國瑜進中聯辦,柯文哲隨同中共官媒將反送中定位為房價問題,企圖終止運動,竄改他們的訴求,好一點的話,就只是港方用懷柔的手段平息所謂「民怨」,嚴重一點的,就是大幅度的操作這件事,並且連同中華民國的親中政客,對國際上普遍聲援的香港民主運動進行抵制,或轉換成僅只是中國的內部問題,而台灣總統候選人、前總統,加上連我方都願意配合收人這件事,就會讓國際質疑我方的態度反覆,香港、台灣的本土派支持者或者聲援民主運動的公民遭到強大的打擊.
13.如果第一時間收人,也就沒有第二時間主動派人到港押解,測試對方意圖的動作,真相可能不會顯露,就算後來經由媒體揭露真相,釐清楚意圖,但你第一時間收人,等同於間接同意他們的做法,在政治的攻防上,對方可以說你也有錯,你也是共犯,近期來看,你會失去質疑對方的正當性,因為你「已陷入錯誤」,長遠來看,藍營國師一干人等,往後皆會藉由同樣的方式操作類似事件,代替我方政府做決定或混淆我方,從馬英九後續準備的稿子,和他們一干人的行為,宛若預演許久的情境戲,今天不說對港,對中如果也是由藍營的人跳過台灣政府,向中國獻策,然後先斬後奏,越俎代庖,事後在逼使台灣政府承受壓力,簽訂什麼合約等等,其實這樣的事老早就發生了,例如早前的幾個縣市長跑到支那,或者柯市府稱雙城論壇是什麼兩岸唯一溝通正式平台,早前連戰把九二會談質變成九二共識,國民黨的主張變成全台灣的主張,然後在服貿抗爭後,直接進行馬習會,這些都是賣台的行為,但有些人卻認為是正常的,買辦這個位置,似乎有許多人爭搶想成為超越民主社會民意的代理人.
巨奸選民普遍喜歡說,「你們說賣台,賣在哪?」這就跟傷害罪除非殺死人否則不算受傷害一樣,是整體取代部分的謬誤,而他們之所以沒賣成的原因,自然是因為堅守台灣意識的民意抗拒而成,反客為主,賣不成的人反倒來質疑守衛主權的人,這般顛倒因果的無是非,正是愚民的思想,也是台灣現況和支那糾纏不清的原因.
14.當然也有人一開始是以公平正義考量為出發點,這不置可否,但是,有欠考量的觀點多半屬於「私平自以為正義」,類似漢摩拉比法典、法國斷頭台的簡單思維思考居多,認為殺人犯就應該吊死,犯法就應該判刑,這種因果報應的想法不符合公平正義,反而充滿偏誤,公平正義或者司法正義是否同意「自首」代替「逮捕」?是否認為死囚或者罪犯在審判前可以「二次利用」?港方與中華民國內奸的行為,等同指使罪犯進行二度犯罪,這是不符合正義原則的;馬英九為被害者哽咽,藍營國師為加害者提供籌碼和好處,這完全不符合公平原則,如果是以「殺人就該判死」的觀點,主事者的陰謀卻是確保他無罪而且全身而退,港方事後甚至給予殺人者回國獎賞,而龐大的律師團訴訟費百萬起跳來源不明,這符合「公平正義」原則嗎?
如此,港府堅持不交出事證,也是在情理之中.
15.此事件第一時間拒絕是明智之舉,陸委會「不可能讓港府為所欲為」是正確的判斷,產生龐大的質疑聲浪與民眾不解乃至於釋疑不清楚等等問題,實屬必然的社會成本,在這種高手段的政治操作下,在當下的迷惑氛圍是很難釐清的,奇異的風向是很難完美解決的,充其量只能做到減損而已,後續的「台方提出派員押解」是更高明的政治手段,如果沒有這個動作,即使他原本就是香港很難接受的,民眾可能被風向帶著走,而無法產生明確的基礎判斷-而後續的事情真相,也無法被釐清,要能看清楚迷霧只有一個方法,就是把劍插進去測量敵方的縱深,才能驅散迷霧,消極地維持現狀或是被動等待「讓事情自然變好」,只會越來越糟糕,累績內部的不信任,「積極進取才能維持現狀」,在此事件中,香港的需求明顯比我方還來的大,他比我們更期待能解決這件事情,因此,我方根本是佔據優勢的地帶,唯一的變數就是國內親中勢力的騷動.
16.語境、語意是讀取政治必備的課題,弄不清楚,主、客不分,責任歸屬就會逆轉,加害者變成被害者,被害者變成加害者,然後全民共同幫加害者一同再度譴責被害者,最後全都是在教訓自己罷了,最基本的一件事情,如果有人跟你借了錢,沒還,還的時候說成是施捨你的,說你是乞丐,明明是借錢給他人的,變成被施予的對象,反而應該感激,原本是對方虧欠的東西,變成是我方蒙受對方的恩惠,這就是語境逆轉,如果明明是要討債的,變成下跪求取對方還錢,連帶答應多種不合理的條件,被對方牽著鼻子走,彷彿我手上有你的人質似的,這就是進入強暴者的邏輯,原本只是損失錢,最後損失尊嚴、甚至被對方予取予求,如果解讀成「只是一個收錢、還錢的動作」,這就是典型的政治白癡,政治,就是意識的爭奪.
17.此事件最大的敗筆就是黃姓國策顧問引薦中共政協委員進入內政部,堪稱引狼入室,還用什麼宗教名意,這樣公私不分的行為不但給予對方反質疑的理由,這種是非不分的方式也將會是民進黨往後的隱患.
事實上,他幹這樣的行為不只一次,例如台北市選舉時跑到木柵連同一干人等和柯文哲密會,談什麼白綠合作等等.
「一言興邦,一言喪國」,這不只適用韓國瑜,也適用民進黨內部某些高層身上,brother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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